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附件1)的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全体专任教师。

二、主要内容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设立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分为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和其他课程。

2022123日起,上线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主要包括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教师的心理健康等内容。

202315日,上线专题其他课程,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优秀教师典型学习、关心关爱教师和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等内容。

三、学习方式

登陆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附件2 2023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注册完成后,下次访问高等教育寒假研修专题页学习时可使用注册时填写的的手机号与密码或使用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

202212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 15日至2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

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院(部)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做到应学尽学。迅速组织全体专任教师学习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保证所有教师在开展直播在线教学活动前,熟练掌握软件平台安全保护功能相关操作,全面提升教师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做好支持服务。要逐步完善教师寒假、暑期研修的常态化机制,探索构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促进教师发展的模式,服务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要及时为教师学习提供支持服务,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三)做好工作总结。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梳理专题研修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专题结束后8 个工作日内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四)提交材料。请各院(部)于31日前提交材料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材料清单如下:

1.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学员名单(附件3

2.电子学习证书压缩包

3.经验总结和典型案例


联系人:范田园 8219283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2.2023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

3.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学员名单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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