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0〕277号),现对我校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年新入职专任教师、辅导员及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

二、申请认定人员条件

1.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

2.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

3.学校师德考核评价合格;

4.通过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11月19日-11月25日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选择单位确认点,我校申请人“工作单位”选项统一填写“东北林业大学”。

4.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5.申请人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四、现场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妥善保管申报材料,连同《东北林业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附件1)于11月25日下午13:30-17:30,统一报送至综合楼527室。

申报材料如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封皮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及申报材料目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

4.《个人承诺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由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1份);

7.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经与校医院协商,体检时间为11月19日-24日,体检费为200元,体检当日需空腹。

联系人:范田园

联系电话:82192837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上一篇
下一篇